一、
协助办理项目审批、工商、税务登记、银行开户等成立手续;
二、
按照国家和高新区的有关规定,协调落实应享受的各种优惠政策;
三、提供场内孵化或帮助联系场外孵化所需的科研、办公、生产、场地;
四、为孵化企业提供会议室、接待室、洽谈室、活动健身室、多媒体报告厅等公用设施;
五、协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;协助组织科技成果(产品)鉴定和质量认证;帮助企业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等专项资金支持;协助申报高新技术企业、软件企业等;
六、提供孵化企业种子基金支持,帮助孵化企业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发展所需资金;
七、提供政策、法律、市场、财务、管理等必要的教育培训;
八、提供企业管理、企业策划、企业诊断及政策法规的咨询和孵化指导;
九、组织孵化企业参加各种技术交流、项目合作及展洽活动,促进企业快速发展;
十、协调组织劳动人事部门为孵化企业提供人事管理、人才交流、职称以及劳动用工管理、劳动保险等服务;
十一、引进、帮助联系中介服务机构为孵化企业提供所需的服务,包括:会计服务、法律服务、管理咨询、融资顾问、专利代理等中介服务;
十二、组织企业间的联谊活动,交流企业发展经验,开展业务合作;
十三、提供Internet接入服务,设立创业中心网站,为企业提供各种信息。
十四、提供公共秘书、邮政收发、打印、传真、保安、卫生、餐饮、商务等各项服务。